梁游案押後至明早繼續審理
18/12/2017 12:02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 以及兩人的三名前議員助理, 涉嫌於去年11月衝擊立法會會議室, 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和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五名被告否認控罪. 辯方申請撤回部分控辯雙方的同意事實, 指出立法會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若要呈堂, 以及傳召有關的立法會人員出庭作供, 控方必須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 並由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簽署作實. 但本案的同意事實中, 有關的特別許可, 並非由陳維安簽署, 辯方質疑許可, 是否有效. 控方就指出, 辯方7月時已看過有關片段, 亦同意片段的時間地點是否真確, 當中無爭議, 除非辯方有新證據, 證明有關片段屬虛構, 否則辯方不應輕易撤回同意事實. 但控方認為, 法庭不需急於作出裁決, 建議法庭結予控方時間, 處理有關事宜. 裁判官決定, 將案件押後至明早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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