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高義指控方將被告和平示威的權排除在外
12/12/2018 13:46
佔領運動發起人及參與者等9人, 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項控罪, 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代表兩名發起人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 結案陳詞指出, 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 將被告和平示威的權利排除在外. 而控方舉證時, 亦未有直接証據証明, 附近的商戶及上班人士受到影響. 他又說, 運動發起人從來都不肯定參與的人數, 以及會對公眾造成的影響, 而控方是錯誤地, 將其他人可能參與的責任歸咎於被告. 因此, 三人面對的串謀公眾妨擾罪不應該成立. 代表第四被告陳淑莊的資深大律師就指, 她在9月27日作出呼籲的時候, 不知道警方其後不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當時的集會不是非法. 又認為, 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 証明陳淑莊有意圖令人構成公眾妨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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