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業績摘要

長和之全年法定業績 (1)    
  2015 年
港幣百萬元
 
收益總額 316,318  
普通股股東應佔來自持續業務之溢利 38,189  
普通股股東應佔來自已終止業務之溢利 80,381  
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 (2) 118,570  
每股盈利-法定 (3) 港幣36.91元  
  2015年  
每股末期股息 港幣 1.85 元  
每股全年股息 港幣2.55 元  
 
(1)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長和」或「集團」)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法定業績包括2015年6月3日重組之一次性影響。收益總額及業績包括所佔聯營公司與合資企業之相關數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比較資料詳情請參閱第16頁,已終止業務之詳情請參閱附註11與13。
(2) 按法定基準計算,長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包括因重組而產生之一次性重新計量收益港幣871億1,900萬元,其中港幣142億6,000萬元來自持續業務,及港幣728億5,900萬元來自已終止業務。不計及此等重新計量收益,普通股股東應佔經營業務之溢利為港幣314億5,100萬元。
(3) 法定業績之每股盈利乃基於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港幣1,185億7,000萬元及長和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3,212,671,194股計算。
 
               
  長和之全年備考業績 (4)
(對比由長和持續經營之和黃業務業績)
           
    長和業績
2015年
港幣百萬元
  和黃業績
2014年
港幣百萬元
  變動  
  收益總額 (5) 396,087   404,873   -2%  
  EBITDA總額 (5) 92,093   88,136   +5%  
  EBIT總額 (5) 62,079   55,313   +12%  
  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 (6)
(未計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
32,128   23,655   +36%  
  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 (960)   10,048   -110%  
  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總額 (7) 31,168   33,703   -8%  
  每股經常性盈利-備考 (8) 港幣8.32元          
 
(4) 長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備考業績假設重組於2015年1月1日生效。此呈示與集團管理業務之方式一致,使集團之基本表現得以按同比基準評估,並已根據財務報表附註3所述之集團會計政策編備。詳情請參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長和法定業績至長和備考業績調節表。2014年之比較數字為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黃」)2014年年報呈示之財務表現摘要(撇除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所呈報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業績。
(5) 收益總額、未扣除利息支出與其他融資成本、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EBITDA」)及未扣除利息支出與其他融資成本及稅項前盈利(「EBIT」)分別包括集團按比例所佔聯營公司與合資企業部分之相關數字。
(6) 於2014年來自和黃經營並於重組後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貢獻(包括物業重估收益)為港幣334億5,300萬元。於2015年來自因重組所得新業務或額外權益之貢獻為港幣27億6,400萬元。
(7)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總額按和黃2014年年報
港幣百萬元
33,703
33,453
67,156
調節如下:
– 長和持續營運之業務*
– 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
– 於和黃2014年年報呈報

* 包括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港幣100億4,800萬元

(8) 按全年備考基準,每股經常性盈利乃按未計特殊項目前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撇除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及長和於2015年12月31日已發行之3,859,678,500股股份計算。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長和」或「集團」)之2015 年法定業績概要1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法定業績不可以與任何先前期間之業績比較 , 因其反映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黃」)於2015年6月3日重組時落實之數項交易 ,將資產與業務合併至長和並同時重新分配予集團及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重組」)所產生之一次性會計影響。
  • 按法定基準計算,普通股股東應佔持續業務之溢利港幣381億8,900萬元包括以下各項:
      o 來自集團持續業務之全年(2015年1月至12月)貢獻 , 包括按重組前股權計算之六項共同擁有
      基建業務之業績、飛機租賃業務,以及集團其他非地產資產及債務;
      o 所佔於重組前五個月由集團繼續經營之和黃業務綜合業績之49.97%,以及由集團繼續經營之和
      黃業務之七個月完整綜合業績;及
      o 重新計量集團先前持有和黃之股權及繼續保留於集團之共同擁有資產 之若干權益,因而所得之
      重新計量收益淨額港幣142億6,000萬元。
  • 按法定基準計算,普通股股東應佔已終止業務之溢利港幣803億8,100萬元包括以下各項:
      o 集團於重組前經營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之五個月業績;
      o 所佔重組前五個月和黃已終止之地產及酒店業務業績之 49.97%;及
      o 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合共港幣 728 億5,900 萬元,包括來自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分拆上
      市之實物分派收益 , 以及重組時集團與和黃之前共同持有之地產合資企業權益之重新計量收
      益淨額。
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法定業績包括2015年6月3日重組之一次性影響。收益總額及業績包括所佔聯營公司與合資企業之相關數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比較資料詳情請參閱第16頁,已終止業務之詳情請參閱附註11與13。

長和之2015年備考業績概要

  • 為比較集團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營運表現,備考財務業績乃基於假設重組於2015 年1月1日生效而編製(「備考業績」)。
  • 2015年之全年備考業績包括來自和黃於2014年所經營業務同比權益之貢獻(「同比貢獻」),以及因重組所得原有業務之額外權益及新增業務權益之貢獻(「額外貢獻」)。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同比貢獻,一如和黃2014年年報內財務表現摘要所呈報。
  • 備考業績分析如下:
    2015年
港幣百萬元
  2014年
港幣百萬元
  變動  
  收益總額 374,747   404,873   -7%  
   同比收益 21,340   -   不適用  
   額外貢獻 396,087   404,873   -2%  
  EBITDA 81,996   88,136   -7%  
   同比EBITDA 10,097   -   不適用  
   額外貢獻 92,093   88,136   +5%  
  EBIT 56,028   55,313   +1%  
   同比EBIT 6,051   -   不適用  
   額外貢獻 62,079   55,313   +12%  
               
  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
(未計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
           
   同比溢利 29,364   23,655   +24%  
   額外貢獻 2,764   -   不適用  
    32,128   23,655   +36%  
  • 同比EBITDA貢獻下降,主要反映赫斯基能源之貢獻減少及不利之匯兌影響(主要為歐洲貨幣),但額外貢獻、折舊與攤銷較少、實際利率下調及稅項支出減少已補足有餘,以致EBIT及經常性盈利較2014年之和黃同比業績有所改善。
  • 全年備考每股經常性盈利為港幣8元3角2仙。

主席報告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之2015年備考1業績

重組1後,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長和」或「集團」)目前持有之資產分為五項核心業務:
港口、零售、基建、能源與電訊,業務遍佈50多個國家。

貨幣與商品市場之重大不利因素於2015年影響集團若干核心業務。尤其就赫斯基能源而言,原油價格持續表現疲弱已導致該項業務對集團之貢獻大幅減少。此外,由於數種主要外幣兌換港幣出現貶值情況,集團以港幣呈報之業績亦受到不利之外幣兌換影響。然而,此等不利影響因電訊業務之基本表現改善、其他核心業務錄得溫和但可持續之增長,以及來自重組之利好影響而全數抵銷。

2015年未計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之普通股股東應佔經常性溢利(撇除和黃於2014年經營之地產及酒店業務)為港幣321億2,800萬元,較和黃業務2014年之業績港幣236億5,500萬元增加36%。此增幅由2014年港幣236億5,500萬元增加至2015年港幣293億6,400萬元之24%同比貢獻1增長,以及2015年之額外貢獻1港幣27億6,400萬元所組成,亦反映電訊及能源之可折舊資產基礎減少令折舊與攤銷較少、實際利率下調及稅項減低。

2015年之全年備考每股經常性盈利為港幣8元3角2仙。

2015 年之除稅後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 來自集團旗下附屬公司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Australia)(「HTAL」)所佔Vodafone Hutchison Australia(「VHA」)50%經營虧損2引致之支出港幣9億6,000萬元。相對而言,和黃於2014年呈報之收益港幣100 億4,800萬元,包括和黃所佔香港電力業務獨立上市所得收益港幣160億6,600萬元,以及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基建」)於Australian Gas Networks Limited(「AGN」)之投資之按市價計值收益港幣17億4,800萬元。此等收益因HTAL錄得虧損港幣17億3,200萬元以及就其他業務作出之若干撥備而部分抵銷。

2015年之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總額由2014年之港幣337億300萬元減少至2015年之港幣311億6,800萬元,主要由於和黃於2014年就香港電力業務獨立上市錄得變現收益港幣160億6,600萬元。

1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黃」)於2015年6月3日進行之重組將資產與業務合併至長和並同時重新分配予集團及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有關重組之詳細說明與「備考」、「同比貢獻」及「額外貢獻」之定義,請參閱業績摘要一節第1頁至第4頁。
2 由於 VHA 由2012 年下半年開始按照股東協議之條款由Vodafone 主導營運,故VHA 之經營虧損繼續於集團之出售投資所得溢利及其他項下之「其他」中列為損益支出。

股息

董事會建議於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向於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確定股東享有建議末期股息之記錄日期)已登記為本公司股東之人士派發末期股息每股港幣1元8角5仙。連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幣7角,全年股息為每股港幣2元5角5仙。

港口及相關服務

港口及相關服務部門之吞吐量於2015年增長1%至8,380萬個二十呎標準貨櫃(「標準貨櫃」)。未計額外貢獻之收益總額為港幣337億6,700萬元,較去年呈報之港幣356億2,400萬元減少5%,主要由於外幣兌換港幣之不利影響。以當地貨幣計算,收益較2014年之同比業績高2%。2015年未計額外貢獻之EBITDA及EBIT分別減少2%及1%至港幣118億4,000萬元及港幣78億8,700萬元。以當地貨幣計算,EBITDA及EBIT分別增加4%及6%,反映年內利潤上升及電力與燃料成本下降,以及透過提高生產力與效率,持續集中加強成本控制。儘管集團大部分港口業務之基本表現整體改善,但因耶加達業務於攤薄權益而成為一家合資企業後不再綜合入賬之影響,及鹿特丹港口因年內有新競爭對手加入以致錄得較低盈利而抵銷部分較佳之業績。

該部門於2015年12月31日有269個營運泊位。由於環球貿易情況充滿挑戰,該部門將繼續集中提高成本效益及利潤增長,於2016年維持穩定之貢獻。

額外貢獻
重組後,集團於和記港口信託之權益為30.07%,略高於和黃原有之27.62%權益。所得額外貢獻令港口及相關服務部門之收益總額增加至港幣340億900萬元,但較和黃於2014年呈報之收益總額減少5%。與和黃於2014年呈報之該部門業績相比,EBITDA減少1%至港幣119億6,400萬元,而EBIT大致持平,為港幣79億5,700萬元。

零售

零售部門之店舖總數達到逾12,000家之重要里程,2015年12月31日在25個市場有12,400家店舖,年度店舖淨增長965家。儘管2015年之業績受到外幣兌換港幣之不利影響,以當地貨幣計算,該部門錄得強勁之銷售額與盈利增長。呈報收益總額為港幣1,519億300萬元,較2014年減少3%。以當地貨幣計算之收益增加5%,由同比店舖銷售額較去年增加1.9%及店舖數目增加8%所帶動。撇除於2014年7月出售機場特許經營業務之一次性收益,2015年之EBITDA及EBIT分別為港幣148億3,800萬元及港幣123億2,800萬元,以呈報貨幣計算較2014年分別減少2%及3%,惟以當地貨幣計算均增加7%。

保健及美容產品分部佔部門EBITDA之92%,在目前充滿挑戰之市況下仍然錄得雙位數字之理想增長率,以當地貨幣計算之EBITDA及EBIT均增長11%,反映在高度靈活之保健及美容產品店舖模式環境中,成功實施店舖組合之拓展策略、利潤改善及嚴格成本管理。歐洲之保健及美容產品業務整體取得可觀盈利,以當地貨幣計算之EBITDA與EBIT增長9%,反映店舖數目增加5%、同比店舖銷售額增長4.3%及利潤普遍提升。

在亞洲,保健及美容產品業務以當地貨幣計算之EBITDA及EBIT增長13%,大致由拓展店舖組合持續推動,惟因零售市場增長放緩而部分抵銷,全年同比店舖銷售額增長錄得負2.1%。屈臣氏中國之店舖數目較2014年增加19%,惟因同比店舖銷售額增長錄得負5.1%,導致以當地貨幣計算之收益總額僅增加9%。由於業務繼續維持嚴謹之成本控制策略及推廣利潤較高之產品,屈臣氏中國於2015年以當地貨幣計算之EBITDA及EBIT均保持16%之強勁增長。

整體而言,零售部門計劃於2016年淨開設超過1,000家店舖,並以內地及若干亞洲與東歐國家之主要市場為首要拓展對象。

基建
基建部門包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之長江基建75.67%3權益。六項共同擁有基建投資之額外權益,以及新增之飛機租賃業務均於本部門呈報。

長江基建
長江基建公佈2015年之股東應佔溢利為港幣111億6,200萬元,去年則為港幣317億8,200萬元。2014年之業績則包括長江基建所佔電能實業於2014年1月將香港電力業務分拆上市所得收益港幣195億5,700萬元及於2014年期間完成AGN交易後所得一次性收益港幣22億3,600萬元。撇除此等一次性項目,長江基建之股東應佔溢利增加12%,是因基本業務整體取得增長、於2014年和2015年期間收購之Park’N Fly、AGN、UK Rails及Portugal Renewable Energy帶來新增貢獻,以及英國稅率下調而錄得遞延稅項收益,惟此等有利表現因英鎊與澳元疲弱,導致換算成港幣之呈報業績較遜色而部分抵銷。

於2015年4月,集團與長江基建各佔五成權益之合資企業UK Rails收購英國主要鐵路車輛公司Eversholt Rail Group之全部股本。該項交易之企業價值約為25億英鎊。

於2015年11月,長江基建與電能實業各佔五成權益之合資企業Portugal Renewable Energy依據企業價值約9億7,800萬歐羅收購葡萄牙最大風場營運商Iberwind-Desenvolvimento e Projectos,S.A.之全部股本。

額外貢獻
按全年備考基準,與長江基建共同擁有之六項基建資產之額外權益於2015年1月至12月為基建部門提供額外收益、EBITDA及EBIT,分別為港幣104億4,100萬元、港幣67億5,200萬元及港幣46億5,300萬元。

集團新增之飛機租賃業務於2015年1月至12月提供額外收益、EBITDA及EBIT,分別為港幣14億7,700萬元、港幣13億9,200萬元及港幣7億2,300萬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飛機租賃業務(包括其佔50%權益之合資企業)之機隊共66架航機已全部租出,並為集團帶來穩定之盈利及現金流。

包括額外貢獻在內,該部門之收益總額為港幣557億6,200萬元,較和黃於2014年呈報之收益總額增加23%,而EBITDA及EBIT分別為港幣322億9,100萬元及港幣234億7,700萬元,較2014年和黃該部門之業績分別增加32%及29%。藉著重組後擴大之基建資產基礎以及新收購業務,預期該部門將於2016年為集團之經常性盈利作出穩定之貢獻。

3 於2015年1月,長江基建完成一項配售股份及認購新股交易,導致集團於長江基建之權益由78.16%減少至75.67%。於2016年3月1日,長江基建就發行永久資本證券而發行新股。此項交易後,集團目前持有71.93%權益。由於此等新股目前於釐定公眾人士持有之股份數目時不計算在內,故集團於長江基建之所佔溢利繼續為75.67%。

赫斯基能源

集團之加拿大上市聯營公司赫斯基能源公佈2015年未計減值支出與資產撇減之股東應佔溢利為1億6,500萬加元,較去年減少92%,主要由於油價受壓。

在油價長期處於低水平下,赫斯基能源於2015年下半年為其位於加拿大西部之原油與天然氣資產確認除稅後減值支出與勘探及評估資產撇減40億1,500萬加元。作為重組之一部分,集團已於重組完成當日將赫斯基能源之資產重新以其公平價值定值。故此,於集團之財務報表內已賦予該等加拿大西部資產較低之估值,以符合相關能源市場之現行情況。因此,赫斯基能源就該等資產之減值支出與撇減對集團之呈報業績並無任何影響。

2015年之平均產量為每天34萬5,700桶石油當量,較2014年之每天34萬100桶石油當量上升2%,主要由於亞太地區業務之產量攀升及旭日能源和Rush Lake熱採開發項目之新增產量,惟因加拿大西部和大西洋區在發展成熟地區之天然儲藏減少及資本投資減少令產量下降而部分
抵銷。

赫斯基能源繼續轉型為持續低資本之業務,同時具備靈活性以待商品價格回升時提高產量。赫斯基能源正實行數項措施以釋放遞增之價值並進一步鞏固業務和財務狀況,包括可能出售及處置全部或若干資產。赫斯基能源亦計劃於2016年完成三項在Edam東部、Vawn與Edam西部之重油熱採新開發項目。

赫斯基能源若干部分業務並未受到商品價格波動之直接影響,其中包括在亞太地區透過定價合約及以利潤為基礎之下游業務帶來穩固之價值。赫斯基能源將繼續憑藉其韌力,集中提高盈利能力及進一步降低成本結構,務求在疲弱之商品價格環境下鞏固其業務。

額外貢獻
重組後,集團於赫斯基能源之權益由和黃原有之33.96%增加至40.18%。包括額外貢獻在內,按全年備考基準,集團所佔未計上述減值與資產撇減之收益、EBITDA及EBIT分別為港幣400億2,900萬元、港幣93億7,500萬元及港幣22億2,900萬元,較和黃於2014年呈報之業績分別減少30%、35%及65%。

歐洲3集團

集團於歐洲之活躍客戶總人數於年內增加4%至合共超過2,610萬名。歐洲3集團持續錄得增長,以當地貨幣計算之收益及EBITDA分別增長10%及27%。整體而言,歐洲3集團業務之基本EBITDA表現錄得改善,特別是3英國之客戶服務毛利淨額進一步提高、3愛爾蘭於2014年7月收購O2 Ireland後新增全年盈利貢獻及3奧地利持續實現成本協同效益。按全年備考基準,以當地貨幣計算之EBIT改進92%,反映EBITDA增長及因重組將電訊資產重新定值令折舊與攤銷減少。歐洲貨幣疲弱,導致以呈報貨幣計算之收益較去年減少4%至港幣627億9,900萬元,但以呈報貨幣計算之EBITDA及EBIT則分別增加12%及69%至港幣173億9,600萬元及港幣116億6,400萬元。

於2015年3月,和黃與Telefónica SA就收購O2 UK訂立協議,代價為現金92億5,000萬英鎊,並須於3英國與O2 UK之合併業務達到協定財務目標時,支付最多10億英鎊之遞延利潤分成。完成收購後,合併後業務將成為英國最大之流動電訊營運商。於2015年5月,和黃宣佈與五名機構投資者訂立協議,機構投資者將收購3英國與O2 UK之合併業務約32.98%權益,作價合共31億英鎊。此等協議須待收購O2 UK完成後方可作實,並會同時進行。集團正考慮向一名新投資者出售3英國之股份,以進一步降低集團收購所需之新現金投資。倘進行此項新投資,集團將考慮修訂業務架構,以維持3英國與O2 UK業務之連貫性及營運架構區分,務求獲得有關營運策略與重心之裨益、取得監管許可及履行合約責任,同時保留收購O2 UK預期會產生之財務及營運效益與節約。

於2015年8月,集團宣佈與VimpelCom Ltd達成協議,在意大利成立一家股權均等之合資企業,合併3意大利與VimpelCom之附屬公司Wind Telecomunicazioni S.p.A.(「Wind」)。合併後,以客戶人數計算,3意大利與Wind將成為意大利最大之流動電訊營運商。

預期上述交易會創造足夠規模和容量,為該等市場帶來相當營運效益並提升網絡質素和推動科技創新,最終能為集團貢獻新增盈利。該等交易須待規管當局批准後,方可完成。

和記電訊香港

於香港及澳門經營之香港上市電訊附屬公司和記電訊香港控股(「和電香港」)公佈股東應佔溢利為港幣9億1,500萬元,每股盈利為港幣18.99仙,較去年增加10%,反映流動電訊業務改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電香港於香港及澳門之活躍流動電訊客戶總人數約300萬名。

額外貢獻
重組後,集團於和電香港之權益由和黃原有之65.01%略增至66.09%。

和記電訊亞洲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記電訊亞洲(「和電亞洲」)之活躍客戶總人數約為7,280萬名,較2014年年底增加34%。和電亞洲於2015年之呈報收益總額為港幣69億元,較去年增加20%。2015年之EBITDA為港幣11億7,600萬元,扭轉2014年港幣2億7,800萬元之LBITDA,主要由於印尼業務於2014年有不當之分銷商信貸及佣金活動,產生支出港幣11億元。印尼業務之銷售額及盈利能力繼續改進,尤其於下半年,客戶人數自2015年6月起期間內有23%之增長。按全年備考基準,由2014年之LBIT港幣14億6,500萬元扭轉至2015年之EBIT港幣11億7,600萬元,亦因重組後成本及可折舊資產基礎減少所致。

憑藉龐大網絡覆蓋與容量,預期印尼業務會於2016年延續增長動力。

財務及投資與其他

該部門之貢獻主要來自集團所持現金與可變現投資之回報、和記黃埔(中國)有限公司、上市聯營公司TOM集團、和記水務、瑪利娜業務與上市聯營公司長江生命科技集團。2015年之EBIT貢獻減少,主要由於2014年出售若干上市股權投資及其他非策略投資所得一次性收益,而2015年無此等進賬。

於2015年12月31日,集團之綜合現金及可變現投資合共港幣1,314億2,600萬元,綜合負債為港幣3,040億600萬元,以致綜合負債淨額為港幣1,725億8,000萬元,負債淨額對總資本淨額比率為23.7%。

集團將繼續密切監察現金流與債務狀況,務求於可預見未來維持集團之現有信貸評級。

展望

於2015年,全球經濟面對之通縮壓力持續增加,導致商品價格低迷及全球貿易放緩。此外,在歐洲繼續實施寬鬆貨幣政策,國際政治變幻多端之情況下,加上歐洲經濟及難民問題,與中東和非洲地區之地緣政治風險增加,全球股票、債務、商品及貨幣市場或會加劇波動。隨著中國內地落實「一帶一路」之經濟發展策略,香港應受惠於地緣因素而帶來之發展機遇,並有利於為長遠經濟發展建立穩固基礎。儘管面對環球不明朗因素,集團將繼續審慎管理其核心業務,以達致穩定增長並維持盈利能力,並保持穩健之財務狀況,確保所有投資貫徹維持集團之現有投資級別評級。作為全球性綜合企業,亦將透過創新與把握新科技發展和機遇以維持競爭優勢。

若無任何不可預見之外在重大不利情況,集團將於2016年秉持上述投資管理原則,對集團業務前景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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