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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促法實施條例落地將消除政策不確定性 提升民辦高教板塊估值
13/05/2021 10:43
內地媒體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終稿即將落實,並於 2021 年 9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市場流傳《實施條例》將明確禁止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關聯交易,其他民辦學校依照公開、公平、公允原則,可合法進行關聯交易。其中,第四十五條指出,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與利益關聯方進行交易。其他民辦學校與利益關聯方進行交易的,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允的原則,合理定價、規範決策。第十三條指出:不得改變所舉辦或者實際控制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性質,直接或者間接取得辦學收益。嚴格執行分類管理,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公益屬性。禁止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關聯交易,也杜絕了收取與入學關聯費用的變相關聯交易,對於違反規定的舉辦者進行嚴格處罰。其他民辦學校的關聯交易,在公開、公平、公允的原則和不損害國家、學校、師生利益下可合法展開,消除市場對於高等教育階段是否會禁止關聯交易的擔憂。併購行為方面,刪除送審稿中集團化辦學相關表述,並對舉辦者及實控人變更提出備案、公示及規定期限內予以辦理要求,禁止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兼併收購、協議控制。《實施條例》第十二條指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報主管部門備案並公示。舉辦者變更,符合法定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辦理。第十三條指出,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實施學前教育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明確禁止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購。政策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兼併收購及協議控制的限制,斷絕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收購擴張,同時也為義務教育民辦學校 VIE 架構合法性帶來挑戰。刪除集團化辦學相關表述,規範併購行為,新增民辦學校實控人變更需要備案的要求,同時明確審批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民促法實施條例落地將進一步消除政策不確定性,有望提升民辦高教板塊估值。高教行業業務穩定,業績增長理想,前景仍然樂觀。






郭家耀(本人沒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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