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裁處駁回合安延遲召開業主大會 李家超要求依法辦事
土地審裁處早前裁定,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人「合安」,應盡快按要求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當局要求依法辦事,盡量處理好相關事情,政府會繼續向「合安」提供適切協助,相信合安在研究判辭後會依法處理。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說,「合安」在處理宏福苑整體事項上,予人認真的印象,當局留意到「合安」早前提及的困難,包括需要核實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有效性、 聯署人是否業主,以及人數是否符合要求,但由於沒有完整的業主名冊,目前未能確定有多少人是業主,以及相關的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手續是否辨妥。
他說,「合安」作為管理單位,需要努力做好工作,希望能夠盡快按法律處理情況,讓受影響家庭盡快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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