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步工程 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違例罰近六萬元
9/8/2024 16:15
一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和其獲授權簽署人, 涉及違反兩宗《建築物條例》個案,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合共五萬八千元, 承建商在去年已被屋宇署拒絕註冊續期申請. 第一宗個案發生在2022车6月, 該承建商向屋宇署呈交開工通知書, 涉及土瓜灣石塘街後巷的地下渠管和挖掘工程. 屋宇署事後抽樣審查時發現, 該承建商和其獲授權簽署人, 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工程, 屋宇署按法例提出檢控, 在本月一日被裁判法院判定罪及罰款共五萬二千元. 第二宗案涉及同一名獲授權簽署人, 屋宇署在2022年6月收到舉報, 調查發現涉及土瓜灣漆咸道北一幢綜合用途樓宇的後巷渠管改建工程, 但屋宇署並未在工程開展前七日收到通知, 因而檢控該獲授權簽署人, 該簽署人在本月一日被裁判法院判定罪及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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