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6人罪名不成立 一人串謀爆炸罪交替控罪成立
29/8/2024 16:19
「屠龍小隊」涉嫌在2019年12月民陣遊行, 策劃放炸彈, 陪審團退庭商議3日, 7名被告中, 1人被裁定罪成, 6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其中陪審團以7比2, 大比數裁定第五被告賴振邦, 串謀爆炸罪不成立, 交替控罪成立, 其餘5名男被告, 包括串謀爆炸及交替控罪, 串謀謀殺, 及管有槍械罪, 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中唯一女被告劉佩凝,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罪, 罪名同樣不成立. 至於首被告張俊富, 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和無牌管有槍械罪, 明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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