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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讉責羅兵咸及兩合夥人共罰160萬 涉王朝酒業審計缺失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讉責羅兵咸永道及兩位合夥人,於王朝酒業2010及2011年度審計中,存在多項與收入確認方面相關的缺失,並合共處以罰款160萬元。

羅兵咸永道是王朝酒業兩個年度的核數師,被處以罰款80萬元,至於合夥人鄭廣安及江令言,就分別是項目合夥人及質素監控審視員,分別被罰款60萬及20萬元。

會財局指出,羅兵咸永道在2012年底接獲匿名指控,指稱王朝酒業的收入被誇大,因此進行內部調查,顯示一大部分據稱已向主要分銷商出售的葡萄酒產品,其實尚未交付,並存放於外部倉庫中,其後公司修正兩個年度報表中錯報的收入,導致2011年度的業績由盈轉虧,兩個年度留存盈利,分別大幅減少超過兩億元。

會財局調查顯示,王朝酒業的審計存在大量且廣泛與收入確認相關的缺失,尤其是核數師未有運用專業懷疑態度,以及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證明相關葡萄酒產品,已按會計政策的要求,交付給客戶並被其接受。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收入確認一直是會財局關注的範疇,本案突顯核數師在處理高風險審計範疇,尤其是涉及較高欺詐風險的收入確認時,必須保持專業懷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