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將於本月下旬正式投入運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今日成立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並委任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為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為委員,委員會將於12月下旬正式投入運作,目標在落實運作起九個月內完成工作,如獨立委員會認為合適,可在不同階段發表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供建議,所有報告及建議,除涉及司法程序的資料外,將全面公開。
政府指出,如獨立委員會在審視工作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調查委員會相同法定權力,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後,可決定就該議題或環節相關事宜,讓獨立委員會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行使相關權力。
獨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審視宏福苑起火及傷亡等成因;施工安全要求、 監督和日常維護制度是否足夠;以及各環節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承擔等。 而針對樓宇大維修工程,委員會將審視各個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和角色衝突、 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以及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等問題。
至於關於火災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執法部門進行調查,不屬委員會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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