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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球:委物管助宏福苑法團善後適時恰當

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並委任臨時管理人。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表示,臨時管理人並非接管法團,只是接管法團管委會的工作。

陳志球在電台節目指,管委會成員在災後要處理個人家庭問題,又要協調居民,因此委任獨立第三方介入是適時和恰當的做法。 因為接下來要啟動很多法律程序,包括跟進維修工程、 審核帳戶和保險索償等。

陳志球認為獲委任的華懋屬下公司,有多年處理大型屋苑事務的經驗,有足夠專業能力處理複雜的災後事務,又提供無償服務,避免利益衝突,加上有慈善信托基金捐出500萬元資助,能減輕業主的財政負擔。

有提議日後由政府直接委派承建商做大維修,陳志球認為不是壞事,但大部分立案法團的運作都很好,不應該因今次事故否定法團的功能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