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明家詐騙集團11名主犯 已被執行死刑
在緬甸從事網上詐騙、毒品等犯罪活動被捕,押回中國審訊被判死的明家集團11人,上訴遭否決,已執行死刑。
新華社報道,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以明家為首電騙犯罪集團各被告,故意殺人傷人,性質特別惡劣,情節、 後果特別嚴重,第一審判決、 第二審裁定,認清事實, 證據確鑿、 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審判程序合法。 法院依法核准明國平、 明珍珍、 周衛昌、 巫鴻明、 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執行死刑。 報道沒有透露何時行刑,指臨刑前,罪犯獲准與親屬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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