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會同行會批准外匯基金轉撥1500億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從外匯基金轉撥1,500億元,至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基建項目。 款項分別在2026/27和2027/28兩個年度,以每年750億元進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帳戶,在立法會通過相關條例草案後落實相關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外匯基金條例賦權財政司司長,可從外匯基金轉撥款項並訂明相關機制,首要條件是須信納相關轉撥,不會對外匯基金保持港元匯價穩定,並維持本港貨幣及金融體系穩定和健全的主要目的,造成不利影響,又強調這次轉撥屬特別安排,並非經常措施,所有款項均會用於基建項目,而非政府經營開支,目的是加快提升發展容量,屬長遠投資,政府早前已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並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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