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部門首長責任制清楚論述責任 層級式管理可更有效管理
11/10/2025 10:17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在首長責任制下,部門若出現問題,首長要解釋及改善,並逐層向下屬問責,認為制度清楚論述部門首長應如何負責,每逢出現問題都會以同一方式調查問題,市民毋須只將注意力放在調查。
楊何蓓茵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認為層級式管理可更有效管理政府龐大的團隊,至於日後是否要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她說,如有超重大事件,不排除採用,但相信市民關注或涉及資源運用的事件,都會採用部門首長責任制。
楊何蓓茵說,對於有部門首長即將退休,如公職行為失當被法庭定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或涉及國安罪行,法例訂明可暫停發放退休金,即使已全部發放公積金,亦可透過民事途徑追討,但發放退休保障是僱主的責任,當局會在發放退休保障和處理公務員過失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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