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荃灣上葵涌及新村污水收集系統
16/10/2025 11:24
地政總署今日根據《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26條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荃灣上葵涌及新村污水收集系統。
政府將合共收回六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205平方米。 上述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2026年1月17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上述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將有助改善荃灣上葵涌及新村的環境衛生,預計需時約四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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