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布「十五五」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等三部門發布,關於「十五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對在中國海洋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作業的自營項目,以及海上油氣管道應急救援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並直接用於勘探開發作業或應急救援的設備、 儀器、 零附件、 專用工具,免徵進口關稅。
對在中國海洋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作業的中外合作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並直接用於勘探開發作業的設備、 儀器、 零附件、 專用工具,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設的跨境天然氣管道,和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裝置項目,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核準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裝置擴建項目,接收的進口天然氣,按一定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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