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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與馬來西亞當局公布單一提交安排 簡化企業兩地同步上市流程

證監會與馬來西亞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今日公布簡化監管程序及提交安排,以便利企業在香港及馬來西亞同步上市。

單一提交安排的推出,將落實兩間監管機構於7月23日簽訂的《諒解備忘錄》,所訂明的簡化雙重首次公開招股上市框架。 在該安排下,申請人如擬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或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要市場作主要上市,並同步在另一市場作第二上市,只須提交一份上市申請及一份上市文件。 有關措施預期可減省在首次公開招股申請階段的重複監管程序及合規成本。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這個跟進安排充分體現深化區內資本市場聯繫、共創繁榮的共同願景。 雙方確立清晰、便捷的途徑和協調一致的監管程序,讓兩地市場的企業,得以接觸更多元化的國際投資者和更龐大的資金池,並同時維持穩健的投資者保障。

港交所(00388)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框架為加強香港與馬來西亞資本市場之間的聯繫邁出重要一步,將為尋求雙重上市的公司提供更簡單、兩地協調的申請方式,有助企業拓展在兩地市場的融資渠道、接觸更廣泛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