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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適時申請充公黎智英案被凍結財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判囚20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刑期反映罪行嚴重性、 彰顯法律正義,並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當局會適時向法庭申請,充公涉案財產,並盡快在公司登記冊中,剔除《蘋果日報》三間公司。

鄧炳強批評,黎智英引發港版顏色革命,外國政府仍未撤銷對本港官員的制裁,面對外部勢力抹黑、 攻擊,特區政府會嚴正反擊。 他說,多個美西方國家、 反華媒體和政客,聲稱案件是政治檢控,刻意為黎智英洗白,並威脅制裁法官。

鄧炳強說,在有關國家包庇罪犯、 制裁法官,可能是司空見慣,甚至會把侵佔別國資源,視為理所當然,但香港是文明法治社會,而非人治社會,有關做法不能接受。

被問到案中被告能否因行為良好獲得減刑,鄧炳強指出,要由懲教處處長決定,而黎智英是香港人,在香港服刑非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