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消防隊目欺詐5人貸款判囚8個月

一名消防隊目訛稱父親患癌,向5人借貸約25萬元,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和3項企圖欺詐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被告多次詐騙不同人士,成功騙取約17萬元,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已經歸還部分款項,將刑期扣減至8個月。

36歲被告黃千乘已經被停職,案情透露,被告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多次以父親患病為由,向4名同袍及一名朋友索取貸款,以支付父親的醫療及藥物費用,詐騙貸款共約17萬元。 被告又企圖詐騙其中一人,向他提供三筆共8萬元貸款,但遭對方拒絕。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