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濫開藥物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時任副顧問醫生,向沒有求診的家人濫開藥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5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背景報告,以及驗尿報告,以檢查被告是否有濫藥問題,被告期間獲准繼續保釋。
案發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任職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的被告,為多名家人建立診症預約紀錄,在他們沒有應診的情況下,處方受管制藥物,並向其他病人處方過量藥物,之後要求他們向自己退回,而非按指引退回醫管局藥房,共涉及過千樽咳藥水,以及超過400粒精神科藥物,總值約1萬4千元。
法官表示,被告雖然有精神問題,但無證據顯示會影響生活及工作,案中行為涉及受管制藥物、 濫用醫管局物資,違反醫生專業操守,因此裁定被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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