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未有考慮將北都專屬法例擴展至其他地方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佩玲表示,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的專屬法例,建議在非保育地帶,容許透過簡單的規劃申請程序,擴闊用途或放寬樓高限制,如果純粹提交規劃申請改變用途,能在兩個月內處理,比起以往用九個月修訂圖則大大簡化,希望吸引企業盡快落戶。 她強調,專屬法例只適用於北都,目前未有考慮將專屬法例擴展至本港其他地方。
何佩玲在電台節目表示,即使加快程序,都會有制衡,要做足交通、噪音及環境技術評估,之後交到政府部門,再交由城規會審議,審議前設有為期三周的公眾諮詢。 而且簡化規劃程序只適用於非保育地帶,並不適用於具生態價值的自然保育區、綠化地帶、郊野公園,及郊野公園邊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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