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至3月底接5400宗濫用公屋舉報 確立25宗 共發7.5萬獎金
房屋署就「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截至本年3月底,共接獲5400宗濫用公屋的實名舉報,有25宗成立,每宗成立個案的舉報人士,已獲發奬勵金3千元及感謝狀,合共涉及7.5萬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指,指5400宗舉報當中,大約900宗具備基本資料可作進一步跟進,已完成調查600宗。 房委會已向確認了25宗濫用個案,涉事的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當局又指,調查及審核時間視乎個案實質情況 ,由3個月至8個月不等,若涉及虛報入息、資產或境外物業的個案,需向其他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甚或境外部門索取資料舉證才可完成審查,一般需時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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