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擬年內提出修訂競爭條例 刑事化是考慮方向之一
競爭事務委員會新任主席翟紹唐表示,現行《競爭條例》針對圍標情況可能有所不足,條例大部份圍繞經濟方面的考慮,但大埔宏福苑火災反映,圍標問題亦會影響民生,需考慮如何加強法例,達致具阻嚇作用,而將《競爭條例》刑事化是其中一個方向。
翟紹唐表示,競委會已經與政府、 執法機關,以及大律師公會等機構,商討修例工作,預期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9月提交報告,競委會能夠在9至10月備妥相關方案,並於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將最高罰則定為監禁7年是可行方向。
他又指出,競委會正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合作,將來會在大型招標項目,要求投標者簽署不合謀條款,並作出法定聲明,一旦作出虛假聲明將會面臨刑事責任。
另外,翟紹唐表示,為提升競委會工作的透明度,由下一次的會議起,將分為公眾及閉門會議兩部分,公眾人士可事先報名參與,名額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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