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7人被控 宏業與鴻毅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等5人涉誤殺
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火災,落案起訴7人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及串謀詐騙等,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7名被告人士中,只有兩人獲准保釋,其餘需要還押。
根據庭上讀出的控罪內容,分為兩宗案件,並首度公布大火中168名的死者名單,警方起訴5名被告涉及5項誤殺罪,包括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宏業董事何建業,鴻毅董事黃俠然,以及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涉嫌非法殺死案中死者。
另外,廉署起訴何建業、黃俠然及吳躍,與另外兩男兩女,包括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黃俠然朋友洪國偉,鴻毅職員李敏,以及宏業董事侯華健,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
警方表示,相關公司及人士,在監管維修物料及工程中嚴重疏忽,包括使用非阻燃棚網,以及在走火通道開設生口等,嚴重影響防火安全,令火警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
廉署指出,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包括招標過程及工程監督等均涉嫌造假,另外,鴻毅亦涉嫌洗黑錢及逃稅,亦有被告在調查期間,企圖隱藏賄款及偽造文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廉署說,事件是懷疑有人為一己私利,不但未履行專業責任,甚至以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達到目的,罔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廉署同警方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拘捕或檢控,務求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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