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非禮女下屬罪成 判囚5個月3周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非禮女下屬,在西九龍裁判法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個月3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51歲被告周毅剛,案發時為警隊支援部高級警司,他被控於前年6至11月,三次在警察總部非禮女下屬,包括摸臀部和企圖摸胸。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作為高級警司,知法犯法,現今社會不能容忍被告如此對待女性,而且被告在工作期間犯案,不顧身份處於專業工作環境,漠視事主的意願非禮事主,對事主帶來巨大心理影響,其行為大膽及不能容忍 ,因應被告過去背景良好減刑,三項控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5個月3星期,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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