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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年接2千多宗電器產品投訴

消委會可持續消費、公共事務及教育小組副主席陳建年(左) 及總幹事沈朝暉(右) 呼籲市民購買電器時, 先了解商戶背景及營運情況,若價格特低,應提高警覺。(袁曉琦攝)
消委會指,每年接獲逾 2000宗關於電器的投訴,涉及產品質素、 送貨延誤、 售後跟進,及跨境 購物等爭議。

有個案的投訴人發現購買的雪櫃漏雪種,未能製冷,惟電器店和代理商均沒有提供具體跟進方案。 亦有個案的商戶沒如期送貨,並提供無法兌現的退款期票,向消委會投訴。 經調停後,兩投訴人 獲全額退款。

有3名投訴人透過網上格價平台購買電器,收貨卻遭一再拖延,要求退款後,電器商便失聯。海關 調查發現電器商因長期欠租和有大量投訴,實體店及格價平台帳戶已被收回及終止,控告公司董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經法庭裁決,判公司董事監禁10天,緩刑12個月。

消委會建議業界清楚劃分零售商和代理商責任,互相協調溝通,加強品質監控和售後跟進機制; 消費者也應透過公開資料或網上評價,了解商戶背景及營運情況,若商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場水平,應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