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11項鼓勵生育措施全面和可控 並非慷他人之慨
施政報告提出11項措施鼓勵生育,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除了新生嬰兒獎勵金,當局亦推出房屋、 稅務、 育兒照顧和課後托管等各方面支援,政府是在全面和可控範圍內推出措施,並非「慷他人之慨」。
卓永興在電台節目指出,當局將第二胎或之後的新生嬰兒獎勵金,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原因是觀察到不少已經生育的婦女,會生第二胎或第三胎,認為她們已克服初次生育的困難,有再次生育的潛力。 他說,獎勵金旨在釋放政府鼓勵生育的訊號,但強調生育涉及多項因素,以至個人價值觀,即使將獎勵金加到3萬元甚至5萬元,亦無法改變不想生育人士的意願。
至於增加侍產假或其他家庭友善措施,卓永興稱,有關安排牽涉到全港較多持分者,較為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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