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12月21日起實施
政府今日在憲報,指定12月21日開始實施《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落實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根據修訂規例,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可選擇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將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供款帳戶,轉移至他們自選計劃的個人帳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隨著首階段全自由行實施,政府已兌現施政報告承諾,加強新聘僱員對其強積金權益的管控,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投資、促進市場競爭,並創造進一步減費空間。
至於惠及其餘僱員的次階段全自由行,政府正擬備立法建議,將於2027年年中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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