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會新規管「一把手」用權 禁搞「一言堂」立個人權威
新華社今日全文發布,中共二十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決定》針對黨內權力運作與制衡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全面規範各級黨組織「一把手」履職用權,明令禁止搞「一言堂」與「家長制」,亦不得層層要求維護「一把手」個人權威;同時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要求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報告一次領導班子成員、 特別是「一把手」的用權情況。 《決定》指出,各級黨委必須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制度規定,健全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規範「一把手」職責權限,並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
《決定》強調,黨委書記必須發揚民主,認真聽取不同意見並正確對待少數人意見;該由集體研究的事項不得擅自表態,不得用個人意見代替班子集體決定,亦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定。
此外,《決定》特別訂明「書記專題會議不得代替黨委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嚴防權力過度集中於個人。
在監督制約體系方面,《決定》要求完善同級監督機制,領導班子成員須加強相互監督,若發現「一把手」存在問題應當坦誠提出,發現重大問題則須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決定》同時明確加強專責監督,規定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一次黨委領導班子成員、 特別是「一把手」履行職責及行使權力情況,以及自身履行監督責任的狀況。
《決定》最後強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於律己、 嚴負其責並嚴管所轄,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上發揮示範作用。 對於管黨治黨不力、 導致出現嚴重問題的各級組織及官員,當局將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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