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前工程師承認未經許可向下屬借貸逾36萬 還押判刑
28/10/2024 16:16
機電署1名前高級機電工程師, 承認未經許可, 向4名下屬借貸逾36萬元, 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 押後至2星期後判刑, 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 50歲被告承認於前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 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 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 需借貸周轉應急, 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1名下屬, 償還約5萬元, 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 而被告於去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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