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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就頭條新聞案申請上至終院被拒

6/2/2025 11:57
通訊局2021年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內容污衊和侮辱警方, 記協及港台工會提出司法覆核, 法庭頒令通訊局撤回警告. 局方不服並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通訊局需要支付18萬元訟費.

上訴庭早上頒下書面裁決, 指通訊局未有按正確程序, 判斷節目內容是事實抑或個人意見, 並要求港台提供資料再作分析, 因此不能裁定港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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