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兩工頭涉收賄30萬 判囚三個月
21/2/2025 19:26
兩名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時任「工頭」, 向超過30名建築工人收取賄款共約30萬元, 以協助工人受聘, 其中一人在廉署調查期間妨礙司法公正, 指示工人報稱沒有提供賄款. 兩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三個月.
案發在2020至2021年, 兩名分別64歲及47歲被告, 是時任索具裝配工人「工頭」及木工「工頭」, 他們曾經應另一名工頭的指示, 向31名工人收賄約30萬元. 其中, 47歲被告在廉署調查期間, 串謀指示工人作虛假陳述, 報稱自己沒有提供賄款.
裁判官考慮兩人認罪, 並協助控方頂證案中另一名工頭, 扣減兩人刑期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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