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
24/3/2025 20:28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後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強化款項支付責任。 明確機關、 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期限要求,增加規定大型企業應當自貨物、 工程、 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按照行業規範、 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的,不得約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為向中小企業支付款項的條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進度比例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增加規定機關、 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的交易,部分存在爭議但不影響其他部分履行的,對於無爭議部分應當履行及時付款義務。
此外,完善監督管理和投訴處理措施。 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通過監督檢查、 函詢約談、 督辦通報、 投訴處理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 明確受理投訴部門、 處理投訴部門、 投訴人、 被投訴人等各主體的權利義務及投訴處理時限。 規定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大型企業在財政資金支持、 投資項目審批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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