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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恢復二讀保護關鍵基礎設施條例草案

19/3/2025 17:17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條例草案。

立法涵蓋8類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資訊科技,銀行和金融服務,交通,醫護保健,以及電訊及廣播等,以及維持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活動基礎設施,例如大型體育表演場地等;這些機構的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要遵守3類法定責任,包括設立電腦系統安全管理部門;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以及參與電腦系統保安演習;當出現電腦系統安全事故,營運者須在指定時間內向政府報告。

草案訂明限機構負刑責,如果營運者無履行法定責任,最高可罰款500萬元。

多名議員發言支持草案。 法案委員會主席簡慧敏表示,國家以及英美新加坡等,已訂立了類似法例,如果香港不立法會落後國際趨勢,又指近年電腦系統事故層出不窮,如果關鍵基建設施出現事故,嚴重後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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