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發還重審
1/5/2025 16:53
南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南韓大法院將案件發還重審,首爾高等法院將會重新審理並且定罪量刑,未知會否影響李在明的總統參選資格。 李在明指,判決結果與預期中截然不同,但認為法律亦是國民廣泛形成的共識,強調民意最為重要。
案件早前在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法庭裁定李在明無罪,並推翻一審時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的判決,他獲保留國會議員及參選總統資格。 不過,大法院12名大法官中,有10人同意判定李在明罪成。 大法院認為,李在明案發時曾經發表的言論,屬於公布虛假資訊,而二審錯誤理解《公職選舉法》的法律理據,錯誤影響判決結果。
案發在2021年,李在明被指在上屆總統選舉期間,發表虛假事實而遭到起訴,包括任職京畿道知事期間,公佈懷疑違規更改用途的地皮的虛假資訊,並訛稱自己擔任城南市長期間,不認識涉及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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