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取得奇峰國際多名前董事最長四年取消資格令
2/9/2025 20:52
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奇峰國際另外五名前董事的取消資格令。 他們分別是奇峰前執行董事羅偉輝、李珺和鄭文科,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邱繼志和陳志遠。 至今,奇峰共有十名前董事被取消董事資格。
陳志遠的取消資格令為期四年;羅偉輝及鄭文科的取消資格令各為期三年半;邱繼志的取消資格令為期三年;李珺的取消資格令為期兩年半。 期間該等人士被禁止擔任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成立的法團的董事,亦不得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 他們被飭令支付證監會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訟費。
上述五名前董事承認在批准奇峰的收購項目方面,違反職責並有疏忽。 有關收購涉及在2007年或2009年收購了一家據稱持有森林資產的目標公司,但該等森林資產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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