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對原產於美、歐、台、日進口共聚聚甲醛徵反傾銷稅
18/5/2025 15:27
在北京,商務部宣布,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由3.8%至74.9%不等。
商務部公布表示,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對原產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最終認定相關產品存在傾銷,讓內地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另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決定,明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
共聚聚甲醛可以部分替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可直接用於或經改良後,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等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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