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暴動案重審罪成判囚3年9個月
9/4/2025 11:43
2019年8月底灣仔暴動案,社工陳虹秀否認暴動罪,早前經重審被裁定罪成,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9個月,同案認罪的3名被告,被判囚2年5個月。
暫委法官鍾明新判刑時指,涉案的暴動情節極為嚴重,但考慮各人由原本被判無罪,重審後被定罪及需要監禁,原審至今歷時5年,被告在漫長司法程序中飽受壓力,給予各被告10個月刑期扣減。
案件2020年在區域法庭第一次審訊時,法官裁定陳虹秀暴動罪的表證不成立,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處理證據時嚴重錯誤,裁決有違常理,下令將案件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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