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網約車 政府爭取本立法年度完成主體法例修訂
15/7/2025 17:14
政府提出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規定網約車平台、車輛和司機,都必須領有牌照或許可證,目標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修訂,爭取今個立法年度完成審議,明年上半年再處理網約車數量的具體安排。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數目不設上限,每5年續期一次,司機須年滿21歲,持有私家車牌照最少一年,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並須通過指定考核和完成職前課程;車輛許可證就建議有效期一年,最多續期不多於5年,車齡不得超過7年,須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 每年驗車,並且以個人名義登記。
至於網約車平台,當局建議公司必須在港註冊,符合營運經驗、 財力和資本投入等入場門檻,持牌人須繳付牌照申請費、年費,以及就每程車程繳交徵費,初步估計會有數間網約車平台公司符合入場門檻。
局方又指,為了善用道路資源,需要就網約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作決定時會考慮及平衡多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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