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本月15日起實施 舉報人資格必須年滿16歲以實名舉報
9/1/2025 4:19
政府為鼓勵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 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 將於本月15日開始實施, 房委會及房屋署的直接僱員不准參加.
參與舉報濫用公屋計劃的舉報人資格, 必須年滿16歲並以實名舉報, 提供真實確切資料, 同時提出參與這個計劃, 就會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 當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 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參與計劃人士會獲感謝狀及最高3千元現金獎勵.
房委會說, 舉報人身份絕對保密, 亦不會向舉報人透露調查詳情及結果. 舉報途徑可透過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頁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給房委會或房屋署, 或向屋邨辦事處舉報; 評審委員會審核舉報, 並審理複雜或有爭辯個案. 如果在計劃實施前已實名舉報濫用公屋個案, 而調查尚未完結, 在查明屬實並在計劃實施後, 成功向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人士徵詢是否參與計劃.
自推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以來, 已查找出較易偵查的個案, 但仍需市民提供線索, 找出較隱蔽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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