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原產台、馬和美的進口正丁醇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27/12/2024 10:09
國家商務部公布, 自12月29日起, 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實施期限為5年.
商務部指, 應中國相關產業申請, 在去年12月29日對有關產品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 可能會令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再度對中國傾銷, 並繼續損害中國的產業.
正丁醇是重要的有機化學原料, 主要用途包括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 進而應用於塗料、黏膠劑、紡織助劑、塑化劑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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