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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共同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合共罰款84,660元

24/7/2025 17:14
三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清拆令,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罰款84,660元,當中76,660元,屬過期清拆每天累積的罰款。

涉案單位在深水埗荔枝角道一幢商住大廈地下,有人在天井上加建兩個搭建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但一直未執行,於是提出檢控。 裁判官分別於昨日和5月14日裁決,及頒布罰則。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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