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港府按香港國安法審理黎智英案是於法有據
20/11/2024 16:50
在北京,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近日有外國政府對黎智英案發表的言論時說, 香港是法制社會, 有法必依、 違法必究是基本的原則, 任何人都不能打著自由的旗號, 從事違法的活動, 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林劍指,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 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 香港特區政府依據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 維護國家安全, 於法有據, 於理應當, 無可指責. 林劍又說, 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程序公平公正, 庭審公開透明. 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 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堅决反對個别國家藉有關的司法個案, 干涉中國内政, 抹黑和破壞香港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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