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修改入戶規定 有房並繳社保滿1年可落戶
18/11/2024 17:42
廣州計劃修改戶籍遷入管理規定, 在7個行政區擁有住宅, 並繳社保滿1年可申請入戶. 《廣州日報》報道, 廣州市政府今日發布《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 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修訂稿)》擬新增兩種入戶類別, 並明確相應條件. 第一種為安居樂業入戶, 即在白雲區、 黃埔區、 花都區、 番禺區、 南沙區、 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內, 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 且在廣州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 可申請入戶. 第二種為投資納稅入戶, 即在最近連續36個月內, 在廣州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累計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員, 可申請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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