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本月十五日起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
8/1/2025 14:42
房委會將於本月十五日起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 舉報人提供的資料, 成功令房署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舉報人會獲發感謝狀及最高3,000元現金獎勵. 房委會說, 舉報人的身份會絕對保密, 亦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除了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 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 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的16歲或以上舉報人, 都符合參與資格. 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 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 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 以確保資料真確.
舉報人可透過郵柬; 房委會或房署網頁的電子表格; 舉報熱線;電郵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
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會由 「評審委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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