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報資料展開 羅淑佩:會酌情處理
3/10/2024 9:52
公屋住戶新一輪申報周期昨日起展開, 收到表格的公屋租戶需於下月30日前交回表格.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 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有12萬戶, 不用申報是否擁有物業, 只須申報居住情況, 如果並非住在單位, 但有特別原因便要申報, 當局會酌情處理. 羅淑佩在本台節目表示, 「持續居住」是指需要連續3個月在單位內居住, 包括晚上在單位過夜, 如果長者入院、 搬往院舍甚至到大灣區養老, 當局有機制處理. 如長者在院舍或大灣區住得安樂, 便可交還公屋單位, 如他們日後想重返單位或回港, 房署會重新安排單位. 羅淑佩又表示, 去年收緊申報政策及優化富戶政策後, 暫時收回3300個單位, 部分是租戶主動交回, 或經房屋署收回單位, 反映申報政策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