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三份一劏房不符合最低面積標準
16/10/2024 14:56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制訂「劏房」出租制度, 合標準單位將命名為「簡樸房」, 建議標準包括必須有窗、 有獨立廁所, 以及面積最少要有約86平方呎等. 消息人士指, 現時約11萬戶住在「劏房」, 約三份一劏房不符合居住最低面積標準.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 不合標準的「劏房」必須改建成「簡樸房」, 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 當局會設立登記制度, 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 期間不就違法出租執法. 至於新進入市場的單位出租前必須申請認證, 預期「劏房」會逐步清零. 李家超又指, 房委會正檢視未來十年中後期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 目標把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 由七三比逐步調整至六四比; 下一期綠置居及居屋起, 會向前兩次連續申請同類單位但不成功的人士, 提供多一個抽籤號碼; 房委會亦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加快公屋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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