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因感情糾紛違反個人私隱條例被捕
15/11/2024 13:58
一名29歲女子涉嫌因為感情糾紛, 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 披露對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她獲准保釋候查. 調查指, 事主在2021年認識一名男子, 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 翌年, 一名女子經社交平台聯絡事主, 聲稱是這名男子的未婚妻. 去年3月起, 事主持續收到不同服務供應商的來電及訊息, 從而獲悉有人在沒有她的同意下, 向不同服務供應商披露她的個人資料, 並用她的身分去查詢或登記約會配對、 婚紗、 婚宴、 財務規劃、 進修及移民等服務.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 不要因為感情糾紛而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以滋擾他人, 否則有可能構成"起底"行為, 違例者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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