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深將由下月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適用與全國統一契稅優惠政策
20/11/2024 4:49
繼上海、北京之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 周二晚間宣布, 由12月1日起, 取消深圳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深圳住建局表示, 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契稅, 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執行; 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 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 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 以轉讓收入的百分之1, 以及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中國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調整, 上周三正式落地, 涉及契稅、銷售住房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其中契稅降低了徵收幅度, 而且分類標準由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 一線城市不再區別對待. 增值稅則明確一線城市取消普宅非普宅後適用其他地區的持有滿兩年免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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