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憲法有最崇高法律地位
4/12/2024 13:08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 擁有最崇高的法律地位. 憲法為改革提供法律框架, 並在立法中有核心地位, 每個立法環節都要把好憲法關,符合憲法精神,體現憲法權威, 保證憲法實施. 李家超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致辭時說,國家憲法日是重要教育日子, 政府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時強化憲法教育, 強調憲法的重要位置及權威性,只有全體人民充分理解憲法內容和精神 ,才可令社會形成遵守及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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