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小學校長詐騙薪金及學校款項 判囚半年
21/2/2025 15:33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陳奕鑫, 早前承認四項欺詐罪, 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薪金及學校款項共超過27萬元,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
47歲的陳奕鑫前年先後兩次訛稱沒有收到三月及四月薪金, 詐騙校方以支票補發薪金共超過15萬元, 以及在同年, 兩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 從學校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 詐騙校方12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 被告將款項存入個人戶口作私人用途, 沒有用作支付學校任何開支.
裁判官判刑時指, 被告身為校長違反誠信, 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因素, 判處入獄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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